「資恐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本案擬修正資恐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立法目的並新增「資恐」及「資武擴(資助武器擴散)」定義,將提供金融服務予從事恐怖活動者列為資恐罪行,並提高罪責與罰金。提案理由是因應國際對資武擴的重視及實務適用困難。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可強化打擊資恐及資助武器擴散的法律工具,回應國際規範趨勢並維護區域與國家安全。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金融機構、相關防制主管機關,以及涉及資恐或資武擴行為的個人與實體。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資恐防制法部分條文:一、修正立法目的並新增資恐、資武擴定義,將提供金融服務予從事恐怖活動者納為資恐罪行;二、提高犯行者罪責並同步加重罰金(具體條文與額度詳見原文修正要點)。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因應國際社會對資武擴威脅的重視、補足實務適用困難、加重刑責收阻嚇之效;疑慮:罪行定義與構成要件須明確以免擴張適用、刑度與罰金加重的比例性及金融業遵法負擔仍待討論。
政治雷達小叮嚀
本案屬部分條文修正且涉國際規範,可對照FATF等國際標準了解修法脈絡。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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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2024-11-15,2024-11-1
交付審查2024-11-15,2024-11-1
案由
本院委員陳冠廷、林楚茵、莊瑞雄等22人,資恐防制法(以下簡稱本法)於一百零五年七月二十七日制定公布後,於一百零七年十一月七日修正公布。為因應近年來國際社會對資武擴行為造成之威脅越加重視之趨勢,及我國實務上發生之資武擴案件於現行法下所生之適用困難問題,本法相關條文有修正之必要,以強化打擊資恐及資武擴之違法行為,維護我國所處之國際區域及國家安全,爰擬具本法修正草案,其修正要點如下:一、修正本法立法目的,並新增資恐及資武擴定義並且新增關於提供金融服務予從事恐怖活動者為資恐罪行,二、參考全球恐怖活動造成的損害及無辜人命的傷亡巨大,爰將犯行者罪責提高,並同步加重罰金,以收阻嚇之效,爰擬具「資恐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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