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業服務法第五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面對少子化與產業人力缺口,本案放寬在我國取得副學士以上學位的外國人與華僑留臺工作的限制,使其不受〈就業服務法〉所定工作類別限制即可合法就業。目的在提高僑外生畢業後留臺就業比率、補充勞動力。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可協助本地培育的僑外畢業生較容易留臺就業,並為面臨人力短缺的產業補充人才。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在臺取得副學士以上學位的外國人與華僑、用人企業及本國求職者。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就業服務法〉第五十一條,將取得副學士以上學位之外國人、華僑納入得不受工作類別限制合法工作之範圍。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留住熟悉臺灣的外籍人才、緩解人力缺口、維持競爭力;疑慮:擔心排擠本國勞工就業機會或影響整體薪資結構。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小叮嚀:關注放寬對象的學位門檻與是否設有配套,攸關政策影響範圍。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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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2024-11-01,2024-11-0
交付審查2024-11-01,2024-11-0
案由
本院委員羅美玲等18人,鑒於臺灣社會已面臨少子化危機及產業勞動力缺口逐年增加之衝擊,爰擬具「就業服務法第五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以利我國強化吸引僑外生來臺就學及提升畢業後留臺就業比率。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由於少子化衝擊,2020年臺灣人口統計首度呈現負成長,國發會預估2030年我國產業人力需求將增至1,303萬人,但人力供給只1,263萬人,出現40萬人力缺口。近年來僑外生來臺就讀大學以上學位人數逐年增加,目前每年約1萬3,000人,惟外國人留臺就業有其各項限制,政府數據亦顯示僑外畢業生留臺就業率不足一半。為配合政府施政方針,促使更多熟悉臺灣環境、文化、語言且由臺灣教育資源培育之副學士以上優秀外籍人才能留臺就業,增加臺灣優質勞動人口以維持國家競爭力,爰擬具「就業服務法第五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協助在我國就學並取得副學士學位以上之外國人、華僑留臺求職得以不受就業服務法訂定之工作類別限制,合法在我國從事工作,並藉以加強吸引優秀僑外人士來臺就學就業,厚植臺灣產業競爭力。
提案人
連署人(17)
相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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