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教育法第三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本草案擬修正「特殊教育法第三十條」,將特教教師所需人力資源、特教與普通學生比例納入中央主管機關應訂定辦法的事項。背景是融合教育下多數特教生在普通班學習、教師負擔加重,立院112年審查時曾通過附帶決議,盼以五年達成師生比一比八為目標。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可促使中央就特教師資配置與師生比訂定明確辦法,有助於減輕特教與普通班教師負擔,並改善特教生的學習環境。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特殊教育學生、特教與普通班教師、助理員及地方教育主管機關。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特殊教育法第三十條,將特教師資人力與特教、普通學生比例納入中央應訂定辦法之事項,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特教生人數快速增加、九成就讀分散式資源班,明定人力與師生比有助落實融合教育、減輕教師負擔;疑慮:達成師生比需大量師資與預算,能否如期落實、城鄉資源差異如何處理仍待討論。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小叮嚀:這條把「師生比」寫進法定辦法,可留意目標值與配套經費怎麼接。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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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2024-10-18,2024-10-2
交付審查2024-10-18,2024-10-2
案由
本院委員徐富癸等17人,為落實融合教育之教育發展目標,減輕分散式資源班對教師產生之教學負擔,確保特教學生獲得適性學習環境及與社會融合之機會,爰擬具「特殊教育法第三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根據教育部統計111學年度全國高中以下特殊教育身心障礙類學生計有學前階段32班,國小階段2,017班,國中階段911班,高中階段252班,共計3,212班。而近年特教學生有明顯增加趨勢,以新北市統計為例,108學年度計有1萬5,850人,至112學年度已達1萬9,924人,4年增加4,074人,增加近2成6;且其中約有9成特教學生就讀分散式資源班,顯見對於特教學生的教學資源應更加重視。
二、我國近年推行融合教育,使特教學生大部分時間在普通班級上課學習,更多中重度障礙的學生在一般班級裡,對老師帶來重大的壓力與挑戰,需要更多的特教教師與助理員協助,因此立法院於112年審查特殊教育法時,通過附帶決議,請教育部確實盤點各校分散式資源班及巡迴輔導班之師資配置情形,針對每位特教教師服務學生人數較高的學校,應督導地方政府優先改善,並請教育部以5年達成師生比1:8為努力目標,爰提出修法,將特殊教育教師所需之人力資源以及特教與普通學生比例納入中央主管機關應制定辦法之事項。
提案人
連署人(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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