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議案 › 202110056800000

「氣候變遷因應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案類別
法律案
狀態
交付審查
最新進度
2024-06-25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AI 白話解讀(這個草案在做什麼)
本案修正「氣候變遷因應法」第五條,將相關文字調整以使我國能在確保核能安全前提下適度發展應用核能,作為達成2050淨零目標的手段之一。提案理由是歐盟與國際能源總署將核能視為氣候友善能源,缺少核能會使建構清潔能源系統更困難、風險與成本更高。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可為政府在達成淨零目標時保留納入核能的政策彈性,主張有助降低減碳的成本與風險。
主要影響對象
能源與電力產業、用電大戶與一般民眾、環保團體及能源與環境主管機關。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第五條相關文字,使我國得在確保核能安全下適度發展應用核能。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核能被部分國際機構列為氣候友善能源,納入可增加減碳手段與能源彈性;疑慮:與非核家園政策衝突,核安、核廢處置及社會接受度仍是反對方關切的核心。
政治雷達小叮嚀
能源政策爭議度高,建議對照各方對核能與淨零路徑的不同主張綜合判讀。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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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經濟、財政、內政、交通、教育及文化六委員會)2024-06-21,2024-06-2
交付審查2024-06-21,2024-06-2

案由

本院委員翁曉玲、林沛祥、羅智強、謝龍介、牛煦庭等17人,有鑑於本法已將2050溫室氣體淨零排放納入目標,而歐盟議會2022年7月宣布「核能與天然氣」是對氣候友善的綠能,國際能源總署也指出:在沒有使用核能的情況下,要建設可持續性、清潔的能源系統會變得更加困難,風險跟成本也更高。為接軌國際並追求環境永續發展,以便落實2050淨零碳排目標,我國應在確保核能安全的形況下適度發展應用核能。爰擬具「氣候變遷因應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國際能源總署指出:選擇繼續、增加使用核能的國家,未來可減少對化石燃料的依賴、減少碳排放等。而在沒有使用核能的情況下,要建設可持續性、清潔的能源系統會變得更加困難,風險跟成本也更高。
二、受「非核家園」目標限制,政府在應對氣候變遷下缺乏彈性調整手段,為落實2050淨零碳排目標並與國際接軌,將其修正為「淨零碳排」,使我國能在確保核能安全的形況下適度發展應用核能。

提案人

連署人(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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