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住民基本法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邱鎮軍、楊瓊瓔、林沛祥等27位委員提案制定「新住民基本法」。理由是新住民已逾59萬人、新二代約70餘萬人,被視為閩南、客家、外省、原住民之外的新興族群,但目前缺乏專責保障其權益的上位法律,使許多事務無法源。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可為新住民事務提供上位法源,讓權益保障、文化參與及相關行政作業有明確依據。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新住民及新二代,以及辦理相關業務的政府機關。
修正了哪些條文
為新制定專法草案,非修現有條文;具體條文內容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依憲法第七條及增修條文第十條尊重多元文化,補上專法空白。疑慮:宣示性條文須搭配實質配套與預算,避免淪為形式。
政治雷達小叮嚀
本案與其他多個新住民基本法版本同期審議,建議比對提案人組成與條文重點。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網路投票,非科學民調,僅反映參與者意見、不代表全民立場。
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內政委員會)2024-06-07,2024-06-1
交付審查2024-06-07,2024-06-1
委員會審查2024-06-12
委員會發文2024-06-13
黨團協商2024-07-02
黨團協商2024-07-09
案由
本院委員邱鎮軍、楊瓊瓔、林沛祥等27人,有鑑於我國新住民人數日漸增多,截至一一三年三月底止已經超過五十九萬人,新二代則約七十萬餘人,已成為繼閩南族群、客家族群、外省族群及原住民族之外的新興族群,成為改善少子女化與促進多元文化的新助力。惟目前尚無專司保障新住民群體權益的上位法律,使許多新住民事務至今無法源依據。為彰顯我國憲法尊重多元文化與種族之差異,爰依據我國憲法第七條及憲法增修條文第十條第十一項之意旨,爰擬具「新住民基本法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24)
相關文件
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所屬法律:新住民基本法 的所有修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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