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議案 › 202110050380000

「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第二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案類別
法律案
狀態
逕付二讀(交付協商)
最新進度
2024-06-04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AI 白話解讀(這個草案在做什麼)
本案由台灣民眾黨黨團提出,修正《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第二十九條,將退休前準備、調適及再就業協助措施的提供期間,由現行退休前一年向前延伸為五年。提案理由是現行僅前一年協助,對壯世代規劃第三人生的資源與時間不足。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可讓接近退休的中高齡與高齡勞工,提早最多五年取得退休準備、調適與再就業的協助資源,有更充裕時間規劃退休後生活與就業。
主要影響對象
接近退休的中高齡者與高齡者勞工、雇主,以及勞動主管機關。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第二十九條:將退休前準備、調適及再就業相關協助措施的提供期間,由退休前一年向前延伸為五年。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協助壯世代提早規劃第三人生、補足現行一年期間過短、促進中高齡再就業;疑慮:延長期間所需資源與行政量能、措施內容是否實質有效、適用對象界定。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小叮嚀:就業協助修法可留意「延長期間是否搭配足夠資源」,年限延長後成效仍取決於實際投入。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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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2024-05-24,2024-05-2
退回程序委員會2024-05-24,2024-05-2
排入院會2024-05-31,2024-06-0
逕付二讀(交付協商)2024-05-31,2024-06-0

案由

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鑑於現行退休前準備、調適及再就業之相關協助措施僅能於前一年進行,恐造成壯世代族群在相關第三人生規劃之資源協助上有所不足且時間過短,爰擬具「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第二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將相關資源協助年限下向延伸五年。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台灣民眾黨立法院黨團吳春城黃國昌黃珊珊

相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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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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