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就業服務法第46條,放寬80歲以上長者申請外籍家庭看護工的規定,免除須附巴氏量表(醫療機構評估)的要求。立法理由為因應2025年超高齡社會、扶養比上升及高齡者照護需求增加。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80歲以上長者家庭申請外籍看護的程序與成本降低,較易取得照護人力、減輕家屬負擔。
主要影響對象
80歲以上長者及其家庭、外籍看護工、本國照護從業人員。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就業服務法第46條,放寬80歲以上長者申請外籍家庭看護工免附巴氏量表。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簡化高齡者申請程序、紓解長照家庭壓力;疑慮:免評估恐使需求認定缺乏專業把關,並影響本國長照與看護人力市場。
政治雷達小叮嚀
本會期多個「80歲免巴氏量表」版本並陳,可一起比對門檻與配套差異。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