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人權益事件處理法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本案新訂「軍人權益事件處理法」,整合目前分散於不同單位、不同法源的軍人權益救濟管道,建立統一且一體適用的處理程序。提案理由是軍人權益受侵害時須分向不同單位救濟,易發生重複勞費或同一事件認定不一,難以獲得周延救濟。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軍人在權益遭侵害時可循統一程序救濟,有助減少程序繁複與認定不一致,落實國防法保障軍人救濟權的規定。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現役及相關軍人、國防部與各權責單位,以及處理軍人權益爭議的救濟與審理體系。
修正了哪些條文
原文未附逐條對照說明,係新訂專法以統一軍人權益事件處理程序;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建立統整的軍人權益救濟法制可保障救濟權與程序正義、避免認定不一;疑慮:與既有制度的整合方式、適用範圍與行政量能,以及對軍隊指揮與管理的影響。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提醒:新訂專法請留意適用對象、主管機關與既有救濟制度的銜接條款。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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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外交及國防、司法及法制兩委員會)2024-05-10,2024-05-1
交付審查2024-05-10,2024-05-1
委員會抽出逕付二讀(交付協商)2024-05-31,2024-06-0
排入院會(討論事項)2024-07-12,2024-07-1
三讀2024-07-12,2024-07-1
黨團協商2024-07-12
案由
本院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17人,有鑑於我國軍人權益遭侵害或不當處理,循現行申訴管道可能因事件本身主責單位、依循法源不同需分別向不同單位提起救濟,不僅事倍功半,甚會發生前、後救濟程序中對同一事件認定不同調之情事,係因尚無統整且一體適用之法律,為使軍人與國家間公法爭議能獲得法律上周延妥善之救濟,並落實國防法第十九條規定:「軍人權利遭受違法或不當侵害時,依法救濟之。」保障軍人救濟權益及維護程序正義,爰擬具「軍人權益事件處理法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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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所屬法律:軍人權益事件處理法 的所有修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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