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福利金條例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本案修正職工福利金條例第二條,調高企業每月須提撥職工福利金的比率(由營業收入的0.05%至0.15%提高為0.1%至0.2%),同時把職員工每月須從薪津扣繳的福利金比率由0.5%調降為0.35%。提案理由是因應通膨並擴大福利。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企業提撥金額增加可讓職工福利資源變多,員工每月實領薪津也因扣繳比率降低而略增。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公民營工廠、礦場及企業組織與其受僱職工。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第二條第一項第二款提撥比率(0.05%~0.15%→0.1%~0.2%),及第三款員工薪津扣繳比率(0.5%→0.35%)。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充實職工福利、提高員工實領薪資以因應通膨;疑慮:增加企業特別是中小企業的營運成本,調整幅度是否合理。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小叮嚀:福利金涉及企業提撥與員工扣繳兩端,留意提撥增與扣繳減的整體效果與成本歸屬。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網路投票,非科學民調,僅反映參與者意見、不代表全民立場。
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2024-05-10,2024-05-1
交付審查2024-05-10,2024-05-1
案由
本院委員陳菁徽等16人,有鑑於重視我國職工福利之施政事項,並認為勞工所受福利補助、教育獎助、休閒育樂項目及其他福利等內容,應在當前通貨膨脹趨勢,及政府擴大福利方向之下,再進一步透過本法之修正予以落實,爰擬具「職工福利金條例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調增凡公營、私營之工廠、礦場或其他企業組織所應於每月營業收入總額內提撥職工福利金之百分比,並另調降職員工薪津所應於每月扣繳之額度。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按目前職工福利金條例第二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凡公營、私營之工廠、礦場或其他企業組織所應於每月營業收入總額內提撥之百分比為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一五,本提案酌予修正調高至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二。
二、於前開所述條文同一項內容當中,第三款條文另規範每個職員工人薪津內,每月各扣百分之○‧五,用以提撥職工福利金,本提案修正至百分之○‧三五,盼讓職員工每月實領薪津可至酌予增加。
提案人
連署人(15)
相關文件
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所屬法律:職工福利金條例 的所有修法 →
同法其他議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