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大眾運輸條例增訂第十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進度
依議案狀態推估的立法階段,實際進度以立法院公告為準。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本案在發展大眾運輸條例增訂第十條之一,設置三百億元的大眾運輸發展基金。提案理由指公共運輸發展高度依賴逐年政府預算、缺乏穩定財源,故主張設立專責基金以保障基本民生公共運輸服務。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主張可為公共運輸補貼建立穩定財源,提案者認為有助偏鄉與基本民生運輸永續經營,並鼓勵長者與民眾使用大眾運輸、減少碳排與壅塞。
主要影響對象
公共運輸使用者(尤其長者與偏鄉居民)、運輸業者,以及相關交通與財政主管機關。
修正了哪些條文
增訂發展大眾運輸條例第十條之一,設置三百億元大眾運輸發展基金,作為公共運輸服務的穩定財源(具體財源與運作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認為公共運輸缺乏穩定財源、設專責基金有助永續經營與補貼到位;疑慮:基金規模的財源從何而來、是否調整既有稅費及跨部會分配,各方須進一步討論。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小叮嚀:基金成敗關鍵在財源設計,建議關注後續財源來源與分配機制的協商。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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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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