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及第五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呂玉玲等16位委員提案修正就業服務法第46、55條。著眼台灣將邁入超高齡社會、長照與外籍看護需求大增,主張80歲以上長者申請外籍看護可免送醫療機構評估,且申請家庭看護者可免繳就業安定費。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可簡化高齡家庭聘僱外籍看護的申請程序、減輕經濟負擔,讓需要照護的長者更快取得人力。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需聘外籍看護的高齡者家庭、外籍看護工,以及主管的勞動與衛福部門。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就業服務法第46條(看護工作申請條件、80歲以上免醫療評估)與第55條(免繳就業安定費);細節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回應高齡照護人力缺口、簡政便民、維護長者生活尊嚴。疑慮:放寬評估與免繳費用可能牽動人力把關與就業安定基金財源,須評估對本國照護市場的影響。
政治雷達小叮嚀
同期另有放寬被看護者年齡門檻的就業服務法版本,可一併對照不同年齡與免評估範圍。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網路投票,非科學民調,僅反映參與者意見、不代表全民立場。
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2024-04-26,2024-04-3
交付審查2024-04-26,2024-04-3
委員會審查2024-05-27
委員會審查2024-05-29
委員會審查2024-06-13
案由
本院委員呂玉玲、鄭正鈐、陳玉珍、羅智強、許宇甄、洪孟楷等16人,有鑒於我國已於1993年成為高齡化社會,2018年轉為高齡社會,推估將於2025年邁入超高齡社會;另老年人口占總人口比率將持續提高,預估於2039年突破30%,至2070年將達43.6%。由於慢性病老者增加,照護人力需求也大增,尤其是外籍照護人力,政府應於政策上提出協助。爰擬具「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及第五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八十歲以上老者申請外籍看護免送醫療評估,且申請家庭看護者免繳就業安定費。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我國已於1993年成為高齡化社會,2018年轉為高齡社會,推估將於2025年邁入超高齡社會;另老年人口占總人口比率將持續提高,預估於2039年突破30%,至2070年將達43.6%。
二、根據衛福部的統計資料顯示,全台失能人口已達120萬人,其中高達62.8%為後天疾病所致,除了高齡者常見的失智症、帕金森氏症之外,腦中風、腦外傷、癲癇及免疫性腦神經疾病,皆可能引發失能情形,影響層面遍及肢體、語言、心智、感官,以及情緒管理等能力喪失。近年腦神經疾病中的「腦中風」也出現年輕化的趨勢,其衍生的失能危機更不再是老年人專屬。另衛福部統計,現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已近120萬人,對照年齡分布,18-64歲族群占比竟高達50.5%,其中又以50-59歲、30-44歲的比例最高。換句話說,失能者中約有半數正值工作適齡階段,就得面臨失能衍生的長期照顧問題。
三、根據衛福部公布的數據,2022年底台灣長照推估需求人數為829,431人,將近83萬人,專家亦預估,未來20年,台灣長照人力需求將數以倍計。鑒於目前家庭照顧依舊占有很大的比例,且台灣開放外籍家庭看護以來,並未排擠到國內家庭看護勞動市場,為滿足台灣照顧人力需求,爰提案修正第四十六條,新增80歲以上照顧者申請外籍看護免送醫療機構評估,同時也減免就業安定費繳納,是否有當,進行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10)
相關文件
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所屬法律:就業服務法 的所有修法 →
同法其他議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