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議案 › 202110032250000

「中華民國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案類別
法律案
狀態
交付審查
最新進度
2024-05-27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AI 白話解讀(這個草案在做什麼)
本案由謝衣鳳等17人提出,修正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普通詐欺罪),增訂最低刑期為有期徒刑六個月,並刪除「僅科罰金而不處有期徒刑」的量刑選項。立法說明引用法務部統計指出單純車手詐騙者五年間增加2.7倍,認為車手因可獲輕判、易科罰金而誘使更多人投入。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主張者認為可墊高車手等普通詐欺的刑度下限,降低以輕判、罰金脫身的誘因。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詐欺(含車手)行為人、被害人及司法實務。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增訂最低刑期有期徒刑六個月,並刪除僅科罰金而不處有期徒刑之選項(原文未附具體條文對照,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車手可輕判易科罰金導致投入者激增,須提高刑度下限嚇阻;疑慮:一律設最低刑期是否限縮法官對個案輕重的裁量空間。
政治雷達小叮嚀
本案修的是普通詐欺罪本條,與多件修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的版本適用對象不同。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網路投票,非科學民調,僅反映參與者意見、不代表全民立場。

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2024-04-19,2024-04-2
交付審查2024-04-19,2024-04-2
委員會審查2024-05-16
尚未審查2024-05-27

案由

本院委員謝衣鳯等17人,依據法務部統計,106年至110年詐欺罪案件偵查終結50萬7,859人,其中單純車手詐騙犯罪案件者從106年的3,306人,逐年上升至110年的12,327人,5年間增加2.7倍,成長速度最快。顯見不肖人士因車手詐騙可獲輕判並易科罰金,導致許多不肖人士來進行車手詐騙,爰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增訂本條最低刑期為有期徒刑六個月,並刪除僅科處罰金而不處有期徒刑之量刑選項。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16)

相關文件

關係文書PDF下載 ›關係文書DOC下載 ›

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所屬法律:中華民國刑法 的所有修法 →

同法其他議案

「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看解析 ›「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及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五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看解析 ›「中華民國刑法第三百十五條之二、第三百十九條之一及第三百十九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看解析 ›「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看解析 ›「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看解析 ›「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看解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