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議案 › 202110029230000

「就業服務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案類別
法律案
狀態
交付審查
最新進度
2024-04-16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AI 白話解讀(這個草案在做什麼)
本案修正就業服務法部分條文,因應少子化與高齡化導致的勞動力減少。主要要求中央主管機關定期檢討聘僱外國人限制、將「中階技術工作者」法制化,並鬆綁規定以擴大吸引及留用本國培育的僑外生。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主張可協助產業因應缺工、留用中階技術人力與僑外生,維持經濟所需人力。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缺工產業、外國中階技術工作者、僑外生及本國勞工。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第四十二條(定期檢討聘僱外國人限制)、新增第四十六條之一(中階技術工作者法制化)、修正第五十一條(鬆綁僑外生留用)。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人口負成長與工作年齡人口下降下,宜定期檢討並法制化中階技術人力與留才;疑慮:擴大外籍人力可能引發對本勞就業條件的討論,須配套衡量。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小叮嚀:引進外籍人力的修法,可一併關注對本國勞動市場的配套評估。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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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2024-04-12,2024-04-1
交付審查2024-04-12,2024-04-1

案由

本院委員蔡其昌等17人,根據官方資料顯示,我國人口連續三年負成長,且預估五年後我國工作年齡人口占總人口的比率開始低於三分之二,我國勞動力因人口少子化及高齡化發展,導致工作年齡人口減少及結構趨於老化,為維持我國產業發展及經濟成長所需人力,爰擬具「就業服務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要求中央主管機關應定期根據本國工作年齡人口推估、人力需求調查及就業狀況調查,適時檢討聘僱外國人相關限制;將「中階技術工作者」法制化;以及為擴大吸引及留用我國自行培育之僑外生而鬆綁相關規定。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根據內政部數據,台灣自2020年起連續三年人口負成長(出生人口低於死亡人口);另國家發展委員會最新之人口推估報告指出,預估2025年我國65歲以上人口占比將超過20%(超高齡社會)、2028年15至64歲工作年齡人口占總人口的比率開始低於三分之二。因少子化和人口高齡化,我國勞動力已不若以往充沛,為維持我國產業發展及經濟成長所需人力,擬具「就業服務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主要內容說明如下:
一、中央主管機關應定期根據本國工作年齡人口推估、人力需求調查及就業狀況調查,適時檢討聘僱外國人相關限制。(修正條文第四十二條)
二、行政院於民國111年3月提出「移工留才久用方案」,留用外國中階技術工作者以因應目前缺工問題,關於外國中階技術人力母法並未授權,爰此明定之。(新增第四十六條之一)
三、為解決國內產業人才需求,修法擴大吸引及留用我國自行培育之僑外生。(修正條文第五十一條)。

提案人

連署人(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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