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議案 › 202110029170000

「中華民國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第三百三十九條之三及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案類別
法律案
狀態
交付審查
最新進度
2024-05-27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AI 白話解讀(這個草案在做什麼)
本案由王世堅等22人提出,修正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普通詐欺罪)、第三百三十九條之三(電腦相關詐欺)及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加重詐欺罪)。立法說明指出詐欺朝集團化、網路化發展,尤以投資詐騙對財產侵害嚴重且難以查緝,認為現行法不足以完整評價行為人的罪質與實害。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主張者認為可一次涵蓋普通詐欺、電腦詐欺與加重詐欺,較完整回應集團化、網路化詐騙。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詐欺(含網路、電腦相關)行為人、被害人及司法實務。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第三百三十九條之三及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調整普通詐欺、電腦相關詐欺與加重詐欺之規定(原文未附具體條文對照,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詐欺集團化網路化、投資詐騙危害大,現行法評價不足;疑慮:多條同步修正的刑度協調與整合,以及實際查緝配套。
政治雷達小叮嚀
本案是少數同時動到第三百三十九條之三(電腦詐欺)的版本,涵蓋面較廣。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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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2024-04-12,2024-04-1
交付審查2024-04-12,2024-04-1
委員會審查2024-05-16
尚未審查2024-05-27

案由

本院委員王世堅等22人,鑒於近期詐欺犯罪朝向集團化、網路化發展,現行法規不足以完整評價行為人之罪質及行為之實害性。爰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第三百三十九條之三及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詐欺集團犯罪型態從以往單純財產上之犯罪上升至集團化、網路化發展,不僅手段繁多,更可透過低廉成本輕易遂行犯罪行為。尤其投資詐騙對財產法益之侵害程度遠勝以往,且難以查緝,常致被害人因一時疏忽即蒙受鉅額財產損失,事後也求償無門,部分被害人甚至因無法承受個人心理及社會壓力而有輕生念頭,滋生眾多社會問題;爰擬具本法第三百三十九條、第三百三十九條之三及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修正草案。

提案人

連署人(21)

相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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