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交通安全設施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本案由洪申翰等委員提出,制定「行人交通安全設施條例」。背景是我國交通事故死亡率仍高於日韓等OECD國家,並已通過上位的交通安全基本法。本條例擬規劃以人為本的道路安全通行環境,健全行人安全設施的設置原則、權責規範及管理考核機制。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有助於行人(含通學學童、長者等),透過明確的設施標準與權責,改善步行環境安全。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所有用路行人、道路與交通主管機關及地方政府。
修正了哪些條文
詳見原文說明(本案為制定新條例,提供立法目的,未列逐條對照)。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我國交通死亡率偏高、需落實工程教育執法3E原則,制定專法可健全行人設施與考核機制;疑慮:設施標準與權責如何劃分、地方執行與經費負擔能否到位,仍待討論。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小叮嚀:本案與陳培瑜等委員版本同名,常被併案審查,可對照兩版在權責與考核設計上的差異。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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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內政、交通兩委員會)2024-03-29,2024-04-0
交付審查2024-03-29,2024-04-0
案由
本院委員洪申翰等17人,為改善近年我國交通事故死亡人數仍遠高於日本、韓國等OECD國家之情況,我國已通過《交通安全基本法》作為交通政策規劃之上位基本法規,配合政策規劃與預算計畫,落實「交通工程」、「交通教育」及「交通執法」之交通「3E」原則。為建立我國整體交通安全法體系,規劃以人為本之道路安全通行環境,亦健全我國行人安全設施設置之原則及權責規範,並落實管理及考核機制,爰擬具「行人交通安全設施條例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16)
相關文件
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所屬法律:行人交通安全設施條例 的所有修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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