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交通安全設施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本案由陳培瑜、陳冠廷等委員提出,同樣制定「行人交通安全設施條例」。提案強調我國道路長期以車為本、行人缺乏連續步行空間,並以兒少交通事故死亡數據為由,主張健全步行環境、完善學童通學安全、降低交通事故率。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有助於行人尤其是通學兒少,建立獨立、完整、連續的步行空間並提升通學安全。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行人、通學學童及家長、交通主管機關與地方政府。
修正了哪些條文
詳見原文說明(本案為制定新條例,提供立法目的,未列逐條對照)。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長期以車為本致行人空間不足、兒少交通事故死亡未下降,應立法健全步行環境與學童通學安全;疑慮:設施標準、權責劃分與地方執行經費等落實面仍待釐清。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小叮嚀:兩個同名「行人交通安全設施條例」版本可一起看,差異常在以兒少安全為核心的論述與條文設計。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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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投票,非科學民調,僅反映參與者意見、不代表全民立場。
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內政、交通兩委員會)2024-03-29,2024-04-0
交付審查2024-03-29,2024-04-0
案由
本院委員陳培瑜、陳冠廷等21人,鑒於我國交通安全管理、道路空間設計、都市計畫數十年皆聚焦於以車為本之思維進行規劃,致使行人難有獨立、完整、連續之步行空間,人與車爭道釀成無數起悲劇;此外,我國少子化之趨勢愈發明顯,惟據交通部統計我國兒童及少年,111年死亡人數75人,而112年則為76人,死亡人數未有下降;另據衛福部統計,在111年台灣兒少死因回溯調查中,運輸事故在事故傷害中佔比高達48%,遠高於中毒、墜落、溺水等其他因素,顯示交通事故對我國兒少生命及健康之威脅不可忽視。我國與OECD國家兒童及少年「交通事故」死亡率比較,顯屬於後段國家,亦未達行政院「兒童及少年安全實施方案」設定之「每年降低兒少交通事故死亡人數、受傷人數零成長預期績效指標」。爰此,為健全步行環境、完善學童通學安全、降低養育負擔與交通事故率,爰擬具「行人交通安全設施條例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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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所屬法律:行人交通安全設施條例 的所有修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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