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住民基本法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台灣民眾黨黨團提案制定「新住民基本法」。理由是若把婚姻移民、新二代、移工、專業人士與境外生都納入「廣義新住民」,人數約占總人口8%、近200萬人,已超越原住民族成為第四大族群,但缺乏專責保障法律。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可為新住民事務建立上位法源;本版以「廣義新住民」概念出發,主張涵蓋更廣的對象。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廣義新住民(含婚姻移民、新二代、移工、專業人士、境外生)及相關主管機關。
修正了哪些條文
為新制定專法草案,非修現有條文;具體條文內容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以更寬的族群定義補上專法空白、彰顯多元文化。疑慮:廣義定義可能與現行移民、勞動、教育法規重疊,須釐清適用對象與權益範圍。
政治雷達小叮嚀
本版對「新住民」的定義較其他版本寬,審議時定義範圍往往是各版差異的關鍵。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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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投票,非科學民調,僅反映參與者意見、不代表全民立場。
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內政委員會)2024-03-22,2024-03-2
交付審查2024-03-22,2024-03-2
委員會審查2024-04-29
委員會審查2024-06-12
委員會發文2024-06-13
黨團協商2024-07-02
黨團協商2024-07-09
黨團協商2024-07-11
黨團協商2024-07-12
案由
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有鑑於我國新住民人數日漸增多,根據內政部113年1月資料顯示,新住民的人數達59萬3,714人,新二代約50萬人,若將約80萬的移工、專業人士,約10萬的大專境外生,全納入「廣義新住民」的範疇,則廣義新住民的人數約佔臺灣總人口的8%,達199.5萬人,超越原住民族,成為臺灣繼閩南人、客家人、外省人之後的第四大族群。惟,目前並無專司保障新住民群體權益的法律,使許多新住民事務至今無法源依據。為彰顯我國憲法尊重多元文化與種族之差異,爰依據我國憲法第七條以及憲法增修條文第十條第十一項之意旨,擬具「新住民基本法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相關文件
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所屬法律:新住民基本法 的所有修法 →
同法其他議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