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弊者保護法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本案由洪孟楷、羅廷瑋、牛煦庭等22位委員提出制定「揭弊者保護法」,立法保護及鼓勵揭發重大不法者。提案理由指出公務機關或事業單位的不法案件若未能有效制裁將衍生社會成本,而犯罪初期難以靠外部查察發現,需仰賴內部知情者協助舉證。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可能讓內部知情者在揭發重大不法時獲得保護,有助及早發現並遏止違法情事,維護公共利益與公平正義。
主要影響對象
公私部門員工與內部知情者、可能被揭發的機關與企業,以及受理檢舉的主管機關。
修正了哪些條文
為制定新法(揭弊者保護法草案),非修正既有條文,提案說明欄未列具體條文對照;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促進法令遵守、保護揭弊者並維護公共利益;疑慮:揭弊認定標準、適用部門與對被指控者保障等細節,仍待審查釐清。
政治雷達小叮嚀
本會期揭弊者保護法版本眾多,可留意併案審查時的整併方向。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網路投票,非科學民調,僅反映參與者意見、不代表全民立場。
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2024-03-22,2024-03-2
交付審查2024-03-22,2024-03-2
委員會審查2024-05-16
委員會審查2024-07-08
委員會審查2024-11-07
委員會發文2024-11-14
案由
本院委員洪孟楷、羅廷瑋、牛煦庭等22人,有鑑於我國公務機關或事業單位等治理體系發生之不法案件未能有效制裁,以致衍生社會成本,嚴重犧牲人民權益、影響社會秩序及擾亂經濟安定。考量犯罪形成初期,單藉不法犯罪周遭成員之外部執法查察,難以提早發現並遏止其蔓延;另犯罪揭發後之調查程序,仍需仰賴內部知情者協助舉證並提供重要資訊。是以,為促進國民生命、身體、財產或其他利益保護之法令的遵守,應立法積極保護及鼓勵揭弊者勇於揭發重大不法,進而維護公共利益、實現公平正義,爰擬具「揭弊者保護法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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