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弊者保護法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本案由廖偉翔、黃健豪、羅廷瑋等18位委員提出制定「揭弊者保護法」,參照英國、日本、紐西蘭、美國、澳洲等國吹哨者保護法制,建立鼓勵舉發與保障揭弊者的機制。提案理由指出專法可增加違法犯行被曝光的可能,有助建立廉能政府。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可能參酌各國經驗為公私機關揭弊者建立保護與鼓勵舉發機制,提高弊端被揭露的機會。
主要影響對象
公私部門員工與內部知情者、可能被揭發的機關與企業,以及受理檢舉的主管機關。
修正了哪些條文
為制定新法(揭弊者保護法草案),非修正既有條文,提案說明欄未列具體條文對照;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參照國際立法經驗、防堵潛在弊端並維護社會公義;疑慮:揭弊認定、適用部門範圍與對被指控者保障等細節,仍待審查討論。
政治雷達小叮嚀
本會期揭弊者保護法版本繁多,可留意併案審查時整併採用的內容。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網路投票,非科學民調,僅反映參與者意見、不代表全民立場。
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2024-02-23,2024-02-2
交付審查2024-02-23,2024-02-2
委員會審查2024-05-16
委員會審查2024-07-08
委員會審查2024-11-07
委員會發文2024-11-14
案由
本院委員廖偉翔、黃健豪、羅廷瑋等18人,為求我國公、私機關有效防堵潛在弊端,藉由訂定專法並建立鼓勵舉發機制,以及加強保障揭弊者之舉,可有效增加讓相關違法犯行受曝光之可能,是以參照英國、日本、紐西蘭、美國、澳洲等國之吹哨者保護法(Whistleblower Protection Act)、公益揭露法(Public Interest Disclosure Act)及公益通報者保護法,爰擬具「揭弊者保護法草案」,以利建立廉能政府、維護社會公義。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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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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