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弊者保護法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本案由楊瓊瓔、洪孟楷、黃健豪等21位委員提出制定「揭弊者保護法」,建立全面制度化的揭弊者保護機制。提案理由指出現行部分法令雖有吹哨者條款,但保護未全面制度化,揭弊者常面臨秋後算帳而卻步,並援引聯合國反腐敗公約要求保護善意舉報者。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可能為公私部門揭弊者建立較完整的保護制度,鼓勵勇於揭發不法、強化內部弊端的查辦。
主要影響對象
公私部門員工與內部知情者、可能被揭發的機關與企業,以及受理檢舉的主管機關。
修正了哪些條文
為制定新法(揭弊者保護法草案),非修正既有條文,提案說明欄未列具體條文對照;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呼應聯合國反腐敗公約、補足現行保護不全面之缺口;疑慮:揭弊認定、適用部門範圍與對被指控者保障等細節,仍待審查釐清。
政治雷達小叮嚀
本會期多個揭弊者保護法版本併案審查,可留意最終整併內容。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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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2024-03-01,2024-03-0
交付審查2024-03-01,2024-03-0
委員會審查2024-05-16
委員會審查2024-07-08
委員會審查2024-11-07
委員會發文2024-11-14
案由
本院委員楊瓊瓔、洪孟楷、黃健豪、廖偉翔、羅廷瑋、黃仁等21人,鑑於社會多元化之發展,許多公、私部門之行為,咸有危害國家公共利益之可能,惟對於機關內部之不當弊端而違反法令,往往因缺乏具體事證而難以查辦。即使現行部分法令中有訂定吹哨者保護條款,但由於保護未有全面制度化之安排,甚至常常遭到秋後算帳的威脅,導致揭弊者大多卻步。因此,世界各國為強化對揭弊者之保護,早已訂定相關專法來鼓勵揭弊者勇於揭發不法,而《聯合國反腐敗公約》也規定,各締約國均應當考慮在本國法律制度中納入適當措施,以便對出於合理理由善意,向主管機關舉報涉及根據本公約確立的犯罪任何事實之任何人員提供保護,使其不致受到任何不公正的待遇。綜此,為維護公共利益、有效發覺、追查公私部門之內部違法情事,並保護、鼓勵揭弊者,爰擬具「揭弊者保護法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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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所屬法律:揭弊者保護法 的所有修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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