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醫療製劑管理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本案為「再生醫療製劑」訂定專法,針對細胞、基因等再生醫療製劑的品質、安全性、有效性及自體使用,建立管理與規範。提案理由是免疫療法等再生醫療可能成為癌症治療契機,但須維護病人權益。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可為再生醫療製劑建立查驗與管理依據,使相關治療在品質與安全規範下提供病人選擇。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癌症等重大疾病病人、再生醫療業者與生技廠商、醫療機構及主管機關。
修正了哪些條文
為新訂專法草案,全案為新條文。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再生醫療具突破性療效、應立專法管理品質安全並保障病人;疑慮:療效證據門檻、安全把關與商業化界線等公開論點待討論。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小叮嚀:再生醫療同時有「製劑」與「發展/醫療」多部草案並行,建議釐清製劑與機構行為的分工。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網路投票,非科學民調,僅反映參與者意見、不代表全民立場。
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2024-02-23,2024-02-2
交付審查2024-02-23,2024-02-2
委員會審查2024-04-10
委員會審查2024-05-08
委員會審查2024-05-09
委員會發文2024-05-13
案由
本院委員謝衣鳯、蘇清泉等18人,對於癌症無論是採取化學治療或是標靶藥物治療,經過一段時間的治療之後,部分腫瘤細胞仍會對藥物產生抗藥性,以致於腫瘤再度生長,影響治療成效。而免疫療法通過阻斷腫瘤對免疫系統的抑制,喚醒自體免疫細胞來殺死癌細胞,可能成為癌症治療的一線契機。但為維護病人接受治療之權益,並管理再生醫療製劑之品質、安全性及有效性,明定再生醫療製劑相關之管理及自體使用之規範,爰擬具「再生醫療製劑管理條例」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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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所屬法律:再生醫療製劑管理條例 的所有修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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