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
法案解讀
立委
委員會
政黨
選舉
公投
金主
民調
連署
測驗
AI問
搜尋
法律主題
政治雷達
›
法律
›
醫療與衛生
› 食用藻類衛生標準
食用藻類衛生標準
一句話看懂
食用藻類衛生標準」規範食用藻類產品的衛生要求,包括微生物、重金屬、殘留農藥等項目,以確保產品的安全性和品質,保障消費者健康。
本法於第 11 屆立法院暫無相關修法議案;以下為現行條文全文。資料來自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
法條全文(現行)
最後異動 2013-08-21・共 5 條。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允許重製加值)。
1
一 重金屬:20 ppm 以下 (以 Pb 計) 。
用 AI 解釋這條
2
二 砷:2 ppm 以下 (以 As 計) 。
用 AI 解釋這條
3
三 總生菌數:每公克五萬個以下。
用 AI 解釋這條
4
四 大腸桿菌群細菌:陰性。
用 AI 解釋這條
5
五 脫鎂葉綠酸鹽 (Pheophorbide) 限量: (一) 既存脫鎂葉綠酸鹽: 綠藻類 60㎎ %以下。 藍藻類 50㎎ %以下。 (二) 總脫鎂葉綠酸鹽: 綠藻類 80 ㎎%以下。 藍藻類 100㎎%以下。 (備註) :1 食用藻類係指水分 7 %以下之綠藻及藍藻。 2 總脫鎂葉綠酸鹽即既存脫鎂葉綠酸鹽與葉綠素分解酵 素活性度之和。 3 重金屬、砷及脫鎂葉綠酸鹽限量均以乾重計。 4 原「食用綠藻 (含製品) 衛生標準」自公告日起廢止 。
用 AI 解釋這條
延伸
所有法律
醫療與衛生類法規
本屆立法成果
驗證後投票
為防灌票,投票需驗證身分證與手機。
資料只在你的裝置驗證並加密雜湊,原始號碼不會上傳或儲存
,僅用於「同一人同題只能投一次」。
身分證字號
*必填
手機號碼
*必填
取消
確認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