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醫療與衛生 › 食品中微生物衛生標準

食品中微生物衛生標準

一句話看懂
食品中微生物衛生標準規範食品中微生物的限量標準,目的是為了確保食品的衛生安全,防止食品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發生,保障消費者健康。
本法於第 11 屆立法院暫無相關修法議案;以下為現行條文全文。資料來自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

法條全文(現行)

最後異動 2020-10-06・共 5 條。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允許重製加值)。
第 1 條
本標準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以下簡稱本法)第十七條規定訂定之。
用 AI 解釋這條
第 2 條
本標準之訂定範圍,包括食品微生物及其毒素或代謝物,不包括真菌及其毒素。
用 AI 解釋這條
第 3 條
食品中之微生物及其毒素或代謝物限量,應符合附表之規定。
用 AI 解釋這條
第 4 條
食品有本法第十五條第一項第四款及本法施行細則第六條規定情事者,依違反本法第十五條第一項規定辦理。
用 AI 解釋這條
第 5 條
本標準自中華民國一百十年七月一日施行。
用 AI 解釋這條

延伸

所有法律醫療與衛生類法規本屆立法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