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其他 › 農產品分級包裝標準與實施辦法

農產品分級包裝標準與實施辦法

一句話看懂
農產品分級包裝標準與實施辦法規範農產品的分級、包裝、標示及查驗等事項,目的在於確保農產品品質、加強消費者權益保護及提升產業競爭力。
本法於第 11 屆立法院暫無相關修法議案;以下為現行條文全文。資料來自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

法條全文(現行)

最後異動 2002-07-15・共 9 條。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允許重製加值)。
第 1 條
本辦法依農產品市場交易法第二十六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用 AI 解釋這條
第 2 條
實施分級包裝之農產品以蔬菜、青果、畜產及漁產為限。
用 AI 解釋這條
第 3 條
農產品之分級包裝標準,有國家標準者,依國家標準,未制定國家標準者,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用 AI 解釋這條
第 4 條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督導農民團體及農產品批發市場指導農民及販運商,依前條標準辦理分級包裝。
用 AI 解釋這條
第 5 條
農產品批發市場應嚴格管制進場農產品之分級包裝,未按標準分級包裝者,應由供應人重新整理或依農產品市場交易法第二十六條之規定由市場代為之。
用 AI 解釋這條
第 6 條
農產品包裝容器,應依產品特性予以劃一,並得委由農民團體或農產品批發市場代為統籌購用。
用 AI 解釋這條
第 7 條
農民團體及農產品批發市場應配合產品種類及其產期,每年召開農產品分級包裝講習會,以增進產銷業者分級包裝技能及知識。
用 AI 解釋這條
第 8 條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對農民團體及農產品批發市場之分級包裝作業,應定期檢查,分別予以獎勵或督促改進。
用 AI 解釋這條
第 9 條
本辦法施行日期另定之。
用 AI 解釋這條

延伸

所有法律其他類法規本屆立法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