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
法案解讀
立委
委員會
政黨
選舉
公投
金主
民調
連署
測驗
AI問
搜尋
法律主題
政治雷達
›
法律
›
其他
› 總統副總統待遇支給條例
總統副總統待遇支給條例
一句話看懂
總統副總統待遇支給條例規範總統、副總統的禮遇、待遇及支給等相關事項,確保他們在職期間及卸任後能獲得適當的禮遇和經濟支持。
本法於第 11 屆立法院暫無相關修法議案;以下為現行條文全文。資料來自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
法條全文(現行)
English version →
最後異動 2008-05-28・共 6 條。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允許重製加值)。
第 1 條
總統、副總統之待遇,依本條例規定行之。
用 AI 解釋這條
第 2 條
本條例所用名詞意義如下: 一、月俸:指本條例規定依法應領取之基本給與。 二、政務加給:指月俸以外,因所任職務之職責程度,另加之給與。
用 AI 解釋這條
第 3 條
總統、副總統之待遇,分為月俸、政務加給,均以月計之。
用 AI 解釋這條
第 4 條
總統、副總統之月俸,按下列標準支給: 一、總統之月俸,按二、七○○點計給。 二、副總統之月俸,按二、○○○點計給。 前項各款月俸點數折算俸額,由行政院定之。
用 AI 解釋這條
第 5 條
總統、副總統之政務加給數額,由行政院定之。
用 AI 解釋這條
第 6 條
本條例施行日期,由行政院以命令定之。
用 AI 解釋這條
延伸
所有法律
其他類法規
本屆立法成果
驗證後投票
為防灌票,投票需驗證身分證與手機。
資料只在你的裝置驗證並加密雜湊,原始號碼不會上傳或儲存
,僅用於「同一人同題只能投一次」。
身分證字號
*必填
手機號碼
*必填
取消
確認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