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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據法 第74條

付款人付款時,得要求執票人記載收訖字樣簽名為證,並交出匯票。 付款人為一部分之付款時,得要求執票人在票上記載所收金額,並另給收據。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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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