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票據法 › 第109條

票據法 第109條

付款拒絕證書以外之拒絕證書,應照匯票或其謄本作成抄本,在該抄本或其黏單上作成之。
AI 白話解釋
← 第108條看 票據法 全文第110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