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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據法 第10條

無代理權而以代理人名義簽名於票據者,應自負票據上之責任。 代理人逾越權限時,就其權限外之部分,亦應自負票據上之責任。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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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