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主管機關劃定海洋庇護區,應擬具劃定海洋庇護區計畫草案,其內容如下:
一、計畫中英文名稱、緣起、目標及範圍。
二、海洋庇護區範圍與各分區之名稱、土地權屬、邊界之經緯度、面積及圖示。
三、海洋庇護區鄰近之環境敏感區域及自然環境概況。
四、海域空間利用情形與其毗鄰陸域之土地及建築使用現況。
五、海洋生態系統、環境資源、生物多樣性等基礎調查與生態系服務價值分析之科學、社會及經濟評估報告。
六、海洋生態系統具特別保護之必要性分析,以及優先保護區域或主要保育標的。
七、海洋庇護區各分區規劃、相關管制事項及保育措施。
八、有關機關、利害關係人、人民、法人或團體等相關意見。
九、其他相關事項。
用 AI 解釋這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