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民事訴訟法 › 第367條

民事訴訟法 第367條

第三百四十一條第三百四十二條第一項、第三百四十三條第三百四十五條第三百四十六條第一項、第三百四十七條第三百五十一條第三百五十四條之規定,於勘驗準用之。
AI 白話解釋
← 第366條看 民事訴訟法 全文第367-1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