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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法 第343條

法院認應證之事實重要,且舉證人之聲請正當者,應以裁定命他造提出文書。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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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