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加講習學生應遵守左列規定:
一、應遵守講習會之一切規章,尊師重道,敬業樂群。
二、中途不得申請離會,亦不核准任何事假。
三、行為獎懲悉依部頒「講習會學生獎懲辦法」辦理之,並將各生獎懲缺
曠情形,分別通知有關單位。
四、在講習中如犯重大過失經核定勒令離會者,其就讀之大專院校亦應予
以勒令退學之處分。
五、講習成績分學業成績與操行成績兩部分,其中如有一項不合格,則在
各就讀之大專院校不能取得畢業資格,有關學業成績查考及操行成績
考核,悉依部頒「講習會學生學業成績查考辦法」及「講習會學生操
行成績考核辦法」辦理之,並將各生上述成績分別通知有關單位。
用 AI 解釋這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