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專利法 › 第129條

專利法 第129條

申請設計專利,應就每一設計提出申請。 二個以上之物品,屬於同一類別,且習慣上以成組物品販賣或使用者,得以一設計提出申請。 申請設計專利,應指定所施予之物品。
AI 白話解釋
← 第128條看 專利法 全文第130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