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環境與能源 › 地下水污染監測標準

地下水污染監測標準

一句話看懂
地下水污染監測標準規範了地下水污染監測的方法、頻率和標準,目的在於有效監測和預防地下水污染,確保地下水資源的安全與永續利用。
本法於第 11 屆立法院暫無相關修法議案;以下為現行條文全文。資料來自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

法條全文(現行)

最後異動 2013-12-18・共 7 條。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允許重製加值)。
第 1 條
本標準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六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用 AI 解釋這條
第 2 條
本標準所列地下水中物質濃度,受區域水文地質條件及環境背景因素影響,經研判非因外來污染而達本標準所列污染物項目之監測值,得經中央主管機關同意後,不適用本標準。
用 AI 解釋這條
第 3 條
地下水分為下列二類: 一、第一類: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內之地下水。 二、第二類:第一類以外之地下水。
用 AI 解釋這條
第 4 條
監測項目及監測標準值(濃度單位:毫克/公升)如下: 一、列管項目:項目與地下水污染管制標準一致,各項目之監測標準值為管制標準值之二分之一。 二、背景與指標水質項目: ┌────────────────┬───────────┐ │ │ 監測標準值 │ │ 監測項目 ├─────┬─────┤ │ │第一類 │第二類 │ ├────────────────┼─────┼─────┤ │鐵(Fe) │○.一五 │一.五 │ ├────────────────┼─────┼─────┤ │錳(Mn) │○.○二五│○.二五 │ ├────────────────┼─────┼─────┤ │總硬度(以 CaCO3 計) │一五○ │七五○ │ │(Total hardness as CaCO3) │ │ │ ├────────────────┼─────┼─────┤ │總溶解固體物(Total dissolved │二五○ │一二五○ │ │solid) │ │ │ ├────────────────┼─────┼─────┤ │氯鹽(Chloride as Cl-) │一二五 │六二五 │ ├────────────────┼─────┼─────┤ │氨氮(Ammonium nitrogen) │○.○五○│○.二五 │ ├────────────────┼─────┼─────┤ │硫酸鹽(以 SO42- 計) │一二五 │六二五 │ │(Sulfate as SO42-) │ │ │ ├────────────────┼─────┼─────┤ │總有機碳(Total organic carbon)│二.○ │一○ │ ├────────────────┼─────┼─────┤ │總酚(Phenols) │○.○一四│○.一四 │ └────────────────┴─────┴─────┘
用 AI 解釋這條
第 5 條
監測項目及頻率,依下列監測目的評估: 一、地下水監測目的為區域背景水質調查者,依歷年水質調查結果檢討及調整。 二、地下水監測目的為污染調查及查證者,視場址污染特性、污染改善進度及調查結果檢討及調整。
用 AI 解釋這條
第 6 條
事業及其所屬公會或環境保護相關團體得提出具體科學性數據、資料,供中央主管機關作為本標準修正之參考。
用 AI 解釋這條
第 7 條
本標準自發布日施行。 本標準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十二月十八日修正之條文,自一百零三年一月一日施行。
用 AI 解釋這條

延伸

所有法律環境與能源類法規本屆立法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