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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法 第184條

土地增值實數額,應減去土地所有權人為改良土地所用之資本及已繳納之工程受益費。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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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