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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考試電子計算器審查收費標準

一句話看懂
國家考試電子計算器審查收費標準規範國家考試中允許攜帶電子計算器之審查程序、收費標準及注意事項等相關事項,以確保考試公平公正。
本法於第 11 屆立法院暫無相關修法議案;以下為現行條文全文。資料來自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

法條全文(現行)

最後異動 2019-12-05・共 4 條。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允許重製加值)。
第 1 條
本標準依規費法第十條第一項規定訂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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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條
國家考試電子計算器之審查費為每款新臺幣一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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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 條
申請人於申請時,應繳納本標準規定之審查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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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 條
本標準自發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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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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