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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族語言發展獎勵辦法
修法中
本屆立法院有
1
件修法提案審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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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修法提案 →
一句話看懂
原住民族語言發展獎勵辦法規範獎勵個人或團體對原住民族語言之學習、教學、研究、推廣、應用等事項,以促進原住民族語言之傳承與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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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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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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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三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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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政黨
審議中 1(100%)
已三讀 0(0%)
其他 0
聚合所有「原住民族語言發展獎勵辦法」相關草案,僅呈現立法院公開資料,不評分排名。點下方政黨/狀態篩選。
相關議案(修法提案)
全部黨
其他 1
全部狀態
審議中
已三讀
其他
法條全文(現行)
最後異動 2024-12-26・共 7 條。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允許重製加值)。
第 1 條
本辦法依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第二十八條規定訂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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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條
本辦法獎勵項目及對象如下: 一、團體獎:機關(構)、學校、公私立幼兒園、依法立案之法人及團體。 二、終身貢獻獎及個人獎: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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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 條
本辦法之獎勵方式,以公開表揚方式發給獎金、獎狀及獎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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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 條
原住民族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應每年公告本辦法獎勵項目之推薦程序、受理期間、獎勵名額、獎勵金額、評選作業及其他應遵行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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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 條
本會應邀集學者、專家及機關代表辦理評選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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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 條
申請者所送之各項具體事蹟資料,如經查明有偽造、變造、身分不符規定、提供不實資料、違反著作權法或其他法令情形者,本會得不予獎勵;已獎勵者,得撤銷或廢止之,並視情節輕重,以書面行政處分通知限期返還全部或部分之獎勵,並追繳其已領得獎狀及獎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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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 條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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