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刑事訴訟法 › 第387條

刑事訴訟法 第387條

第三審之審判,除本章有特別規定外,準用第一審審判之規定。
AI 白話解釋
← 第386條看 刑事訴訟法 全文第388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