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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憲法 第144條

公用事業及其他有獨佔性之企業,以公營為原則,其經法律許可者,得由國民經營之。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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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