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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刑法 第62條

對於未發覺之罪自首而受裁判者,得減輕其刑。但有特別規定者,依其規定。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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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