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總統由人民直接選出,採相對多數決。這篇說明總統選舉的制度、任期限制,以及正副總統為什麼綁在一起選。
台灣總統自 1996 年起由人民直接選舉產生,是民主化的重要里程碑。總統選舉的規則其實很簡潔。
總統選舉採「相對多數決」:得票最高的候選人當選,不需要過半數。也就是說,即使得票率未達 50%,只要比其他候選人多,就能當選。這與有些國家採兩輪投票、要求過半不同。
總統與副總統是「搭檔」參選,選民投的是一組正副總統候選人,不分開投票。當選後正副總統為同一組。
總統任期四年,連選得連任一次,也就是最多做兩任八年。這個限制是為了避免權力長期集中。
候選人須為年滿四十歲的中華民國國民,並符合設籍等規定。連署或政黨推薦是取得候選資格的途徑。想了解歷屆總統選舉的結果,可以用下面的工具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