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年上路的國民法官制度,讓一般國民和法官一起審重大刑案。這篇說明國民法官怎麼選出、審什麼案、和陪審制有什麼不同。
過去刑事審判由職業法官獨自決定,2023 年起的《國民法官法》讓一般國民也能參與重大刑事案件的審判,是台灣司法的重要變革。
國民法官制度採「參審制」:由 6 位國民法官與 3 位職業法官組成合議庭,一起聽審、討論、決定被告有沒有罪與量刑。國民不是旁觀者,而是實際參與判決的一員。
適用於較重大的刑事案件,例如所犯最輕本刑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或故意犯罪因而致人於死的案件。輕微案件不適用。
從符合資格的國民中隨機抽選,再經過選任程序產生。年滿一定年齡、具國民身分且無法定排除事由者,都可能被選為國民法官。這是一種公民義務,也是參與司法的權利。
引入國民參與,是希望讓司法判決更貼近國民的法律感情、提升審判的透明與公信力,也讓一般人更理解司法如何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