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採購為什麼能「一次議價、大家共用」?統包又是什麼?這篇中立說明採購的特殊方式,是實用的採購常識。
政府採購除了常見的個案招標,還有一些提升效率的特殊方式:「共同供應契約」讓多個機關共用一份契約採購,「統包」把設計與施工合在一起發包。了解這些方式,有助於理解政府如何更有效率地採購。
共同供應契約指由一個機關代表「訂立契約」,讓「多個機關」都可以依該契約,向廠商採購共同需要的財物或勞務(如電腦、文具、公務車、共通服務)。它的好處是:集中議價、量大價優、免去各機關重複招標,大幅提升效率、節省行政成本。各機關直接依契約下訂即可,不必各自從頭辦招標。
統包指在工程或財物採購中,將「設計」與「施工(或供應、安裝)」合併,由同一廠商一併承攬。相較於傳統「設計、施工分開發包」,統包讓設計與施工由同一團隊整合負責,可縮短期程、釐清責任、發揮整合效益;但也需在招標時把需求、界面與品質要求訂清楚,並做好監督。
共同供應契約與統包,是政府採購提升效率、發揮整合與規模效益的重要方式,同時仍須兼顧透明與監督。想了解採購的基本制度,可以看政府採購的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