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組織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該草案擬修正「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組織法第二條條文」,將「外籍勞工」用語改為「移工」,以符合國際人權趨勢和政府公文書用語的修正方向。此修正旨在避免刻板印象,展現對跨國勞動者的尊重與平等。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到移工群體,解決其被歧視的刻板印象問題。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了「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組織法第二條第六款」的「外籍勞工」為「移工」。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符合國際人權趨勢,展現政府對跨國勞動者的尊重與平等;疑慮:可能需要其他相關法律的配套修正。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時需注意修正後的法規與其他法律的協調性。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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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案由
本院委員傅崐萁等18人,有鑑於社會變遷與國際人權觀念之發展,「外籍勞工」一詞已逐漸由更具中性且尊重之「移工」所取代。為符合國際趨勢、落實對跨國勞動力之尊重,並配合政府公文書用語之修正方向,爰擬具「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組織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查現行「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組織法」第二條第六款中有關國際港埠衛生管理之業務範圍,目前法規文字為「外籍勞工」。
二、隨著國際人權觀念進步,為避免刻板印象並展現對跨國勞動者之平權與尊重,政府已逐漸推動將法規及行政文書中之「外籍勞工」修正為「移工」。為配合此政策方向及維持法規用語之一致性,爰將本法第二條第六款之「外籍勞工」依法修正為「移工」。
提案人
連署人(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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