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航空法第三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擬修正民用航空法第三十五條條文,將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修正為環境部,以落實行政院組織再造政策。該修正案旨在與時俱進,配合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升格為環境部的組織變革。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環境部在民用航空法中的職責明確,解決現行法規與行政組織不符的問題。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民用航空法第三十五條條文,將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修正為環境部;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配合行政院組織再造政策,更新法規使之符合現行行政組織;疑慮:修正案可能需要進一步的行政程序與法規配套。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時應關注修正案對相關行政程序與法規配套的影響。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網路投票,非科學民調,僅反映參與者意見、不代表全民立場。
審議進度
案由
本院委員傅崐萁等20人,有鑑於2023年5月9日立法院三讀通過《環境部組織法草案》,同年5月24日,總統令,制定公布《環境部組織法》,同年8月22日《環境部組織法》施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正式升格為「環境部」。然民用航空法並未與時俱進,尚未將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修正為環境部。為落實行政院組織再造之政策,爰擬具「民用航空法第三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19)
相關文件
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所屬法律:民用航空法 的所有修法 →
同法其他議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