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智症基本法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擬具「失智症基本法草案」以因應我國失智症患者人數攀升,現行法制已不敷使用,需要跨部會整合與權益保障。草案參考國際經驗,旨在落實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精神,保障失智者權益。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失智者及其家庭,解決現行法制不足與跨部會協調問題。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失智者、其家庭與照顧者,以及相關政府部門。
修正了哪些條文
擬新增失智症基本法,劃分跨部會職掌與權責,詳見草案條文。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保障失智者權益,落實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精神;疑慮:草案實施可能增加行政與經費負擔,執行成效待觀察。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草案時需平衡權益保障與行政可行性。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網路投票,非科學民調,僅反映參與者意見、不代表全民立場。
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2026-06-05,2026-06-0
交付審查2026-06-05,2026-06-0
案由
本院委員廖偉翔、洪孟楷、羅明才等22人,鑑於我國失智症罹患人數呈常態性攀升,然現行法制多仰賴位階不足之行政計畫,且多侷限於後端之福利救助與醫療配置,缺乏跨部會功能整合及主體權益保障。為落實聯合國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精神,保障失智者之尊嚴主體性與自主意志,消除環境與程序藩籬以建構包容性社會;同時,為積極因應中壯年「年輕型失智」之就業危機,並重塑家庭照顧者支持網絡以防制家庭功能崩潰,特參考國際專法治理經驗,明確劃分跨部會職掌與權責,爰擬具「失智症基本法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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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所屬法律:失智症基本法 的所有修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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