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智症基本法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草案為失智症訂定「基本法」,理由是失智人口攀升而現行政策多為行政計畫、偏重後端長照與醫療、跨部會整合不足。草案揭示國家應保障失智者及家庭權益、強化預防與早期介入、建立照護與社區支持體系,並支持家庭照顧者。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失智者及其家庭、家庭照顧者可望獲得更明確的國家保障與跨部會整合的支持體系,並強化預防與早期介入。
主要影響對象
失智症患者及其家庭、家庭照顧者、醫療與長照體系、相關部會。
修正了哪些條文
屬新制定的「基本法草案」,建立國家失智政策架構與保障原則;條文內容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認為需以專法定調、整合跨部會並強化預防與家庭支持;疑慮:有意見關切基本法的實質拘束力、財源與既有長照制度的整合。
政治雷達小叮嚀
同會期另有不同委員提出的失智症基本法版本,建議並列比較內容差異。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網路投票,非科學民調,僅反映參與者意見、不代表全民立場。
審議進度
案由
本院委員羅廷瑋、廖偉翔等17人,鑑於我國失智症人口持續攀升,然而現行政策多以行政計畫為主,且著重於後端長照與醫療給付,導致跨部會整合有限、責任分工不明,難以回應失智者及其家庭需求,爰擬具「失智症基本法草案」,明確揭示國家應保障失智症及其家庭權益、強化預防與早期介入、建立照護及社區支持體系,並強化家庭照顧者之權利與支持服務。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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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所屬法律:失智症基本法 的所有修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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