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法第三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擬修正大學法第三十五條,增訂第三項,要求教育部制定子法,規範還款協助措施的技術性、細節性及作業性事項,以落實教育平權,避免學生因經濟因素影響受教權。該草案旨在提供政府部門還款協助措施,確保學生受教權不受家庭所得或突發經濟狀況影響。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經濟弱勢學生,解決因家庭所得或突發經濟狀況影響受教權的問題。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大學法第三十五條,增訂第三項,規定教育部須制定相關子法。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落實教育平權,保障經濟弱勢學生受教權;疑慮:增加政府財政負擔,子法制定需確保公平性與合理性。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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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2026-06-05,2026-06-0
交付審查2026-06-05,2026-06-0
委員會審查2026-06-11
委員會抽出逕付二讀(交付協商)2026-06-26,2026-06-3
案由
本院委員陳培瑜、徐富癸、賴惠員、賴瑞隆等16人,為落實教育平權,避免學生因家庭所得、或其他突發經濟不利情況影響其受教權,要求政府部門提供還款協助措施,並詳訂相關子法以確保技術性、細節性及作業性事項均可被明確落實,爰擬具「大學法第三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增訂第三十五條第三項,要求教育部就還款協助之技術性、細節性及作業性事項訂定子法,以確保相關事務得以明確落實。
提案人
連署人(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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