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法第四條及第九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進度
依議案狀態推估的立法階段,實際進度以立法院公告為準。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本案修正法官法第四條及第九十條,調整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與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的組成,降低機關首長指派成員的比例、提高外部專業及社會代表參與。提案理由為現行結構行政權主導過高、外部監督不足,影響人事審議的客觀性與獨立性。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兩個人事審議委員會將納入更多外部與社會代表,目標在降低首長對人事決策的直接控制、提升審議的透明性、多元性與公信力。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法官與檢察官、司法院與法務部,以及關注司法人事制度的社會大眾。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法官法第四條(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及第九十條(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調整委員組成比例,降低首長指派成員、提高外部專業及社會代表參與。詳見原文說明(本案無逐條對照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現行首長指派比例過高、外部監督不足,應提高外部與社會代表以強化獨立與公信力;疑慮:外部代表的代表性與選任方式、組成改變對人事審議運作與專業判斷的影響。
政治雷達小叮嚀
委員會組成類修法,重點看新增外部代表怎麼產生、誰有提名與任命權。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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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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