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議案 › 202110209560000

「大學法第三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案類別
法律案
狀態
審查完畢
最新進度
2026-06-23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AI 白話解讀(這個草案在做什麼)
本案修正《大學法》第三十五條。提案主張對家庭所得最低百分之二十(所得五等分位最低一級)的大學以上學生免納學費,經費由教育部編列預算補助;並將就學貸款利息改由教育部全額補助,理由是貧富差距擴大且青年負債以學貸為首。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經濟弱勢大學生可免繳學費,背學貸的青年可省去利息支出,主張有助減輕就學與畢業後的財務壓力。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家庭所得最低百分之二十的大學以上學生、就學貸款人,以及負責編列預算的教育部。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大學法》第三十五條,新增弱勢學生免納學費及教育部編列預算補助與請撥機制,並明定就學貸款利息由教育部全額補助;詳細條文文字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教育是翻轉階級的途徑,補助弱勢學費與學貸利息可落實教育機會均等、緩解青年負債;疑慮:財政負擔須長期承擔,補助範圍與所得門檻劃定、是否排擠其他教育預算有待釐清。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小叮嚀:補助型修法可留意「補助對象範圍」與「財源出處」兩個關鍵,決定政策能否穩定運作。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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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2026-04-24,2026-04-2
交付審查2026-04-24,2026-04-2
委員會審查2026-06-11
委員會發文2026-06-23

案由

本院委員羅明才、林沛祥、廖偉翔、邱鎮軍、游顥等18人,為落實教育平權與社會正義,減輕經濟弱勢學生就學負擔,確保其受教權不因家庭條件而受限,爰增訂就讀大學及大學以上,且屬家庭所得五等分最低百分之二十者免納學費,並且明定所需經費由教育部編列預算補助及請撥機制,以確保政策穩定運行;另近年整體就學貸款申貸規模已大幅縮減,對國家財政負擔相對減輕,惟青年財務狀況連年惡化,且學貸為主要負債來源,就學貸款不應僅視為個人債務,亦屬國家對人力資本之投資,爰明定其利息由教育部全額補助,以落實教育機會均等,並緩解青年因通膨所承受之經濟壓力,爰擬具「大學法第三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按行政院主計總處2021年公布之「家庭財富」分配統計,前20%第五等分位家庭財富是後20%第一等分位的66.9倍,較1991年的16.8倍顯著提高;同時,中產階級(第三及第四等分位)家庭財富占比由1991年的38%下降至約30%,反觀第五等分位家庭財富占比則由49.71%上升至62.68%,顯示社會財富持續向高所得族群集中,所得分配失衡情形日益明顯,貧富差距明顯擴大。
二、教育為翻轉階級、打破貧窮世襲的關鍵途徑,惟現行高等教育學費對於經濟弱勢家庭仍具相當負擔,恐影響其升學意願與學習穩定性,進而限制其向上流動機會,爰增訂家庭所得五等分最低百分之二十之學生免繳納學費,並明定由教育部編列預算補助及請撥機制,以確保制度穩定運作,保障弱勢學生之受教權。
三、依教育部統計,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就學貸款人數已由98學年度高點81.7萬人次降至113學年度33.3萬人次;貸款總金額亦由302億元降至114億元,顯示整體申貸規模已大幅萎縮,所需預算對國家財政負擔相對減輕。
四、根據人力銀行業者調查(2024),39歲以下勞工財務狀況持續惡化,出現「財務赤字」比例從2019年之32.2%連年攀升至現今之39.2%,呈現連六年惡化趨勢,其中負債主因以「學貸」為首(佔46.6%)。為避險青年陷入「畢業即負債,負債即窮忙」之惡性循環,而且就學貸款更應視為為國家對人力資本之投資,爰明定其利息由教育部全額補助,以減輕青年負擔並提升社會整體競爭力。

提案人

連署人(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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